打击盗版,还需上“硬招”

  •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0-05-08 16:04:19
一位名为“鼠绘君”的漫画迷因转载盗版《海贼王》等漫画,并通过广告服务手段不当获利数万元,近日被判3年。妄图将盗版做成生意,等来的是法律严惩。

版权现称著作权,属于权利人的无形财产。随意“复制粘贴”,不仅直接侵害版权所有者的利益,更搅乱了市场秩序。比如开发一堂网课,需要开发者付出相应成本,历经聘请教师、课程研发、营销推广等一系列步骤,而盗版者只需下载或录制课程内容,再以低价循环售卖,便能坐享其成。长此以往,优质的内容创作者难以凭其作品获得收益,而偷盗者却赚得盆满钵满,著作权成了空头支票。

数字时代,打击盗版的艰巨程度尤甚。一方面,互联网为文学、艺术作品的传播打通了渠道,虚拟内容可借助互联网凸显其价值;另一方面,作品在网络上的易得,降低了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盗版作品在网络上畅通无阻,还有其他环节的配合,搜索引擎、浏览器入口、应用市场都是盗版内容的常见引流渠道,灰色利益链条在网络空间盘踞生根,加大了治理难度。

打击盗版,还得上“硬招”。盗版凭借低价优势,往往能够快速获得市场。只有各方协作,从源头上精准打击,才能力斩非法链条。一是拉紧法律准绳,精准打击灰色链条中的违法犯罪环节,4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以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要求,拒绝法律“硬伤”;二是加大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力度,互联网平台自身也应担起社会责任,将盗版内容关在门外,不做盗版者的“帮凶”;三是著作权人也应提升版权保护意识,勇于维护个人智力成果。

数字时代,经济活动早已不局限于“以物易物”,内容付费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网络空间著作权的保护更亟待加强。这既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也是对原创内容的珍视,相信在多方协作之下,“盗版”终将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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