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评估融资融券业务风险 审慎理性投资

  • 中国经济网
  • 2019-05-24 14:25:08

□ 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并不能直接参与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交易

□ 考虑到科创板公司的特点,投资者应合理评估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理性投资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将联合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5月25日组织科创板业务第三次全网测试。

随着技术测试的顺利推进,科创板开闸的日子也越来越近。券商也在积极布局相关业务。

前不久,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明确了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记者获悉,不少券商正积极开展技术、业务等相关准备工作,备战科创板融资融券业务。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券公司在开展相关业务过程中,要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把好准入关;应通过合同形式与客户约定包括平仓时间在内的权利、义务,并严格按照与客户的合同约定执行违约处置等操作,依法保障客户在一定期限内追加担保物的权利;加强客户沟通和风险揭示,相关措施与流程调整涉及合同内容修改的,需依法履行合同变更程序,避免纠纷。针对科创板特点及其与主板差异化的交易制度设计,证券公司还应秉持审慎原则,严格评估自身风险管控与资本实力,完善融资融券风险防控措施与流程,保持科创板融资融券与公司全部融资融券业务总额的合理匹配,优化完善标的证券范围、担保物集中度、授信管理、违约处置等风险管理流程,确保业务平稳有序开展。

国泰君安证券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科创板交易权限和融资融券交易服务是两类不同属性的业务,相关准入门槛、业务流程、适当性要求均有所不同,公司为客户开通融资融券业务有独立的运作流程,包括客户申请、为客户办理征授信、现场临柜与客户签署业务合同及风险揭示书后再为其开通信用账户。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如需开通融资融券交易服务,需严格遵循融资融券相关风险匹配及适当性管理要求。

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并不能直接参与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交易。在投资者已开立上海信用账户的前提下,如投资者主动要求信用账户正常参与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交易,在满足科创板适当性管理及签署各类材料基础上,需要另行签署《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未签署的,信用账户不能交易科创板股票。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公司通过做好担保券前端参数控制、做好宽幅涨跌下的预警管控加强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交易风险防范。针对股价波动风险,应对措施包括对保证金比例、集中度、折算率等参数进行前端控制,以缓释科创板股票剧烈波动对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的影响;针对融券业务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提高融券保证金比例,加强融券客户适当性管理及风险揭示,动态调控科创板融券证券投放额度;在盯市与风险处置方面,对高负债、高集中度客户实施专人盯市,对持有盘中波动幅度较高的个股的客户进行梳理和统计,及时进行联系和风险警示。”国泰君安证券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国泰君安将对日内对冲客户、单一趋势看空客户进行特别关注。当股票大幅下跌时,如果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警戒线,客户进入追保程序。如果直接跌破平仓线,公司保留强行平仓的权利,要求客户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增加担保物。

“考虑到科创板公司的特点,市场各方对公司的估值和定价需要一段时间来趋于平稳,希望广大投资者合理评估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理性投资。”常德鹏表示。(温济聪)

关键词: 科创板 投资者 风险

分享到:

  • 至少输入5个字符
  • 表情

热门资讯

 

联系邮箱:85 572 98@qq.com 法律支持:广东海新律师事务所 刘海涛 律师

粤ICP备18023326号-36未经授权不得镜像、转载、摘抄本站内容,违者必究!Copyright 2016 IGDZ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之窗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