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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印发《暂行办法》 保障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医保权益

近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与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保障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医保权益,明确职工医保参保

  2021-12-24 16: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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