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是否能实现真正的“数字健康”?

  • 人民网
  • 2020-02-25 19:51:10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从各大互联网公司及医疗机构自发上线互联网医疗服务,到国家卫健委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利用好互联网医疗资源,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应用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快速地走到了大众的视野中。

从幕后走向台前的互联网医疗

互联网医疗,是网络技术信息在医疗领域的新应用。与传统的“接触式医疗”相对,是一种“非接触式医疗”。医疗过程中的医患双方无需见面,通过文字、图片、语音等方式,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非接触性质的信息交流。按照开设主体划分,互联网医疗主要包括互联网公司或移动医疗平台自发的在线医疗和公立医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或移动APP开设的线上医疗;按照服务内容划分,互联网医疗包括健康教育、医疗信息查询、电子健康档案、疾病风险评估、在线疾病咨询、电子处方、远程会诊、远程治疗和康复等服务。

其实,从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初期到现在,互联网医疗的身影一直与网民相伴。在疫情初期,丁香医生平台是少数几个能为网民提供疫情实时动态可视化服务的平台之一。截至2月13日,该页面已有19亿人次的浏览量。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开通的“在线问诊”官方平台,截至2月7日19时,已有727名医生志愿者为患者提供在线问诊7200余人次。阿里健康在除夕夜紧急上线的义诊服务,截至2月9日0时,问诊页面累计访问用户数也接近1000万人,累计在线问诊用户超过93万人。

新冠肺炎期间,互联网医疗凭借其特有的优势,极大地满足了当前防疫工作的紧迫需求。远程问诊的诊疗方式,在降低轻症患者交叉感染几率、实现患者就医行为“物理隔绝”的同时,也打破了医疗资源地域限制,推动了医疗资源的高效配置,为缓解线下医疗机构的就诊压力做出了突出贡献。在诊断工作之外,互联网医疗还填补了家庭医生在疫情防控中的缺位,及时地为社区居民提供病情咨询、分诊分流、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的服务。

通过本次疫情,互联网医疗的应用价值和发展潜力再次受到大众的关注,并且得到官方的认可。国家卫健委在3日内,两次印发有关利用好互联网医疗资源的通知:2月4日印发《关于加强信息化支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积极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规范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2月7日印发《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科学有效组织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切实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的实时监管工作。

互联网医疗的发展历程

在“互联网+”的浪潮下,互联网医疗的本质一直以来都众说纷纭。抽象地从互联网与医疗的关系角度看,有人认为互联网医疗的本质是“医疗”,也有人认为互联网医疗的本质是“服务”。这种分歧的存在源自争论双方对“医疗行为”的不同界定:一派认为只有涉及到核心诊疗过程行为的才能叫做医疗行为,另一派认为包括“导诊、分诊、线上健康咨询”等环节在内的非核心诊疗行为也同属医疗行为。另外,也有声音指出,医疗作为一种基于证据采集而展开的行为,即便排除面对面交流的方式,也一样可以通过互联网采集到证据,甚至更好地采集到患者证据。因此,互联网问诊在证据采集充分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核心诊疗环节。

从现实的医疗资源配置角度来看,互联网医疗的本质在于医疗的移动化、信息化。互联网医疗并不是简单地将医院搬到网络上,而更多地是击穿信息壁垒,打破信息不对称的现象。通过优化行业产业链的供需关系,来促进医疗资源供应和医疗服务需求之间的供需平衡。利用互联网对信息的有效收集和利用,优化医疗流程,提升效率,整合资源,有效地缓解看病难的问题。

国家卫健委在2018年印发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中重申,医师只能通过互联网医院提供复诊服务,禁止初诊。在互联网医院只能复诊不能初诊的政策背景下,如果将“医疗行为”进行狭义的界定,即将其界定为仅涉及核心医疗环节的行为,目前互联网医疗可能更多地是指一种由医疗机构以及具有医疗资质的人员通过互联网通信、计算机等信息化手段提供的一定范围内的医疗健康服务,作为对传统医疗行业的补充而存在。

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互联网医疗行业报告》显示,2012年至2016年,中国互联网医疗市场规模保持着38.7%的复合增长率,我国互联网医疗事业确实经历过一段高速发展的时期。这一时间内,春雨医生、丁香园、微医等一批互联网医疗公司迅速崛起;之后,京东、百度等公司也纷纷成立了医疗健康事业部;阿里巴巴集团收购了中信21世纪,将其改造成阿里健康,医疗业务成为整个互联网行业的“香饽饽”。

然而,由于互联网医疗无法突破政策上的“诊治禁区”,在经历了5年高速发展之后,互联网医疗市场大浪淘沙,不少没有雄厚的资本支撑的初创企业纷纷被市场淘汰,互联网医疗暂时进入到了行业发展瓶颈期。

互联网医疗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展望

其实,互联网医疗行业在前几年走进瓶颈期,政策限制是一方面,行业本身也有诸多问题有待理顺。例如,互联网医疗至少有两个问题不可忽视,即医疗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考虑到医疗行为的特殊性,比如,西医需要视触叩听,中医需要望闻问切,排除面对面交流的诊疗模式,互联网医疗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几何?基于准确性的医疗安全性几何?换言之,互联网医疗是否具备首诊的可能性?

对此,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曾在国办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后表示,这一限制条件是为了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反映了卫健委的高度谨慎态度。但他也指出,不是说互联网首诊一定要在安全性和服务质量上超过线下首诊,才应该被政策允许,而应是在综合权衡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质量有保障这四个因素的条件下,判断互联网首诊是否总体不劣于线下首诊。此外,除去质量和安全问题,互联网医疗还有许多需要完善之处。

一是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缺乏有效监督。互联网医疗尚属新兴行业,目前存在部分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使得互联网医疗行业缺乏较为全面的有效监督和制约。例如,咨询服务、远程医疗和移动医疗设备使用中可能存在的隐私泄露等信息安全问题,尚需要建立一套与国情相适应的隐私保护法律、法规。

二是部分医疗机构对“互联网+医疗”持观望态度。“互联网+医疗”运行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医疗服务不平衡不充分和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间的矛盾。然而,当前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医疗人才放不开、部门间的保守观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互联网+医疗”的发展。

三是医生的“执业痛点”需要被关注。目前,大多在线医生还是具有编制身份的单位人,线上的“共享”可能就意味着线下的“损失”。如何实现医生线上线下相结合,并保障患者在线诊疗的同时能够便利的获得电子处方,进而完成购药,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尽管互联网医疗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但长期来看仍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互联网医疗若要不止步于在疫情期间昙花一现的繁荣,就必须尽力克服影响长期发展的种种障碍。其核心在于努力促成医疗机构、医生、互联网公司等多方联动的发展环境,形成完整且规范的医疗服务闭环,实现真正的“数字健康”。

未来的互联网医疗应努力把握各方诉求,将需求作为发展的源动力。我国传统医疗服务体系仍存在诸多痛点,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仍待解决,各方参与者对互联网医疗的诉求明显。在此背景之下,互联网医疗企业需要基于用户需求的换位思考,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等领域寻求以用户需求为核心的应用模式和商业模式。

“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智慧医疗服务模式,将会对互联网医疗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智能医疗产品集疾病监控、健康管理和辅助决策为一体,能够实现患者与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医疗设备之间的互动,逐步达到信息化。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互联网医疗将融入更多人工智能、传感技术等高科技,使医疗服务走向真正意义的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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