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616837元 玉禾田分公司犯单位行贿罪被处罚

  • 财讯网
  • 2020-10-15 16:42:40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樊某单位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把今年初刚刚登陆创业板的上市公司玉禾田再次聚集。

据文书网内容显示,被告单位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樊某,住所地:佳木斯市前进区。被告人樊某,男,1958年2月19日出生于,汉族,高中文化,系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区域总经理,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英伦尚城F区(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2020年6月16日因行贿被桦南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同年7月10日被桦南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最终经审理查明:1、2014年9月至2018年9月间,被告单位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在被告人樊某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提高公司承揽的环卫工程清扫面积单价、减少行政处罚和寻求关照,先后多次送给时任佳木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的于某(已判刑)人民币、汽车、加油卡等财物共计人民币586837元。

2、2011年9月至2013年7月,被告人樊某为和时任佳木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的郝某1(另案处理)建立联系,寻求郝某1对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的关照,先后6次送给郝某1人民币3万元。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单位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被告人樊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616837元,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樊某在被监察机关询问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被追诉前主动交待单位行贿行为,依法可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终判决如下:被告单位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限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被告人樊某犯单位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天眼查显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司简称玉禾田,股票代码为300815。资料显示,玉禾田是一家专注于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的服务运营商。目前主要的收入来源为市政环卫业务和物业清洁业务。今年1月,玉禾田成功登陆创业板,成为“环卫先锋股”。

值得一提的是,这不是玉禾田第一次爆出卷入行贿案中。我们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到(2017)沪0117刑初550号刑事判决书后发现,玉禾田因投标事宜曾卷入行贿案,该判决书的发布日期为2018年9月28日,但公司在IPO两版招股书中均未披露。

该刑事判决书显示:2014年11月至2016年12月,被告人陈某某、姚某在分别担任上海华侨城公司后勤部副经理、后勤部环卫室副主任期间,利用对外包清洁公司监督管理以及参与外包清洁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对外包清洁公司上海玉禾田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公司”)进行日常考核、考勤及确定2017年度投标单位的过程中,为玉禾田公司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玉禾田公司贿赂共计人民币145,800元。

天眼查显示,上海玉禾田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同样为玉禾田旗下公司。股权穿透显示,上海玉禾田为玉禾田旗下100%控股的孙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近期正在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能否顺利通过深交所的审核,我们将保持关注!

关键词: 玉禾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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