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收费标准的规定

  • 东方资讯
  • 2023-08-23 02:02:55

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暑假将于8月25日结束,2023年秋季学期于8月28日正式开学。

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秋季开学后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收费,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多收费少开票以及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行为。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确保各班级生源结构均衡、师资配备均衡、办学条件均衡。不准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不得以任何理由压缩课时、加快教学进度。

根据2023年秋季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教育)清单,中小学收费标准分别为:

●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免费

●普通高中学费:

省级示范:700元/生

市级示范:550元/生

一般高中:500元/生

●普通高中住宿费:

7人及以上:150元/生·学期

6人及以下:165元/生·学期

●中等学校住宿费:

八人间以上:500元/生·年

八至七人间:800元/生·年

六至五人间:900元/生·年

四至三人间:1100元/生·年

两人间及单间:12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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