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楼道内违停电动车拒不整改 许昌消防依据地方条例开出首张罚单:天天观热点

  • 大象新闻
  • 2022-11-26 09:29:25

大象新闻记者 韩争强


(相关资料图)

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堆积杂物,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整治这种“司空常见”的乱象,消除火灾事故隐患,惩戒当事人,消防部门有时候却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不过,这种情况在许昌市今后不会再出现了。11月1日,《许昌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近日,他们就依据该条例对一名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车拒不整改的市民,开具了许昌市第一张电动车辆违法停放(充电)告知单并依据《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发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罚款。这是该法正式实施以来作出的首例消防行政处罚案件。

一市民楼道违停拒不整改 换来条例实施首张罚单

近日,为全面优化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宣贯落实《条例》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电动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

11月16日,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长葛市大队在辖区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一小区居民楼公共走道内停放电动车,堵塞疏散通道,随即联系该电动车车主,责令其当场整改其违法行为,该车主不以为然,拒不整改,大队监督人员耐心为其宣讲新颁布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电动车违规停放的危害,但该车主依旧听不进去,对于该车主违反《许昌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拒不整改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开具了首张电动车辆违法停放(充电)告知单,并依据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发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罚款。这是《许昌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作出的首例消防行政处罚案件。

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电动车违规停放的问题,他们将以典型案例警示群众违规停放电动车所带来的危害,并通过全文公布、印制宣传页、屏幕滚动播放等宣传方式,不间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最大限度的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把隐患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下一步,他们将持续加大条例宣传贯彻的执行力度,切实使条例发挥实效,打击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解决消防安全管理难点堵点 许昌通过地方“立法”来撑腰

据了解,为了解决居民小区消防安全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等顽疾,许昌市起草了《许昌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并于2022年7月30日通过了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该条例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许昌市在立法调研过程中了解到,许昌全市939个老旧小区中,无主小区高达782个,占比达到83.3%,无人管理的情况较为普遍,条例明确由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签订防火协议,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同时针对管理难度大、责任不明晰的单位家属院,明确规定单位应当在消防安全管理上予以协助,老旧居民小区应当在每栋住宅楼的公共区域配置消防器材。

针对居民住宅区电动车乱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管理不规范、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现象多发等问题,条例分别明确了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必要技防措施,防止电动车登楼入户。对已投入使用的居民住宅区因客观条件无法在本区域设置集中充电场所的,提出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就近、便民原则,组织易地补建。同时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置集中充电设施,供单位员工使用,缓解居民住宅区充电设施不足的压力。

对共用消防设施失修和不足问题,条例明确了维修责任和资金来源,对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维修资金不足且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居民住宅区,维修费用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按照房屋权属证书登记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承担。对未按照规定维护、更新、改造的,设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工作实际,自主决定是否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代为维修、更新、改造,所需费用按照前款规定执行,推动住建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困难的问题。

大象新闻记者查看条例时发现,为了保证条例的有效贯彻落实,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并结合实际,确定了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对私拉乱接电线充电、使用泡沫夹芯板装饰装修、物业服务企业不开展检测检查、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设置障碍物等事项设置了法律责任,对上述消防违法行为纠治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关键词: 消防安全 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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