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检不合格 青岛然之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罚20000元 世界最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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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2-08 16:29:49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半岛网2月8日讯(记者 王禹涵)近日,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青岛然之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的食品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467元并罚款20000元。

当事人受委托生产的“婴幼儿卡通面片”(生产日期:2022年5月21日,商标:秋田满满及图形商标,规格型号:200g(8 袋)/盒,标称生产者名称:青岛然之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抽样检验,维生素 A 项目不符合 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产品明示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依据该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2月6日对青岛然之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没收违法所得467元并罚款20000元。

据爱企查中显示,青岛然之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5月21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段泊岚镇朴木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婷婷。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食品。

关键词: 20000 生物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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