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付完款 青岛卓艺铭嘉两次未按期完工

  • 信网
  • 2022-03-18 10:52:39

信网3月17日讯(记者 于晓 见习记者 李杨)新房交付,胶州的张女士就马上着手联系装修公司,想着尽快装修后入住或者出租。千挑万选之后,张女士与青岛卓艺铭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艺铭嘉”)签订了合同,在装修未完工的情况下就率先付清了全部费用。然后,卓艺铭嘉多两次未按照合同约定完工,这让张女士很是上火:“不按期完工,合同上还是假名字,这不是骗人吗?”信网联系到了与张女士签订合同的卓艺铭嘉店长李先生,他坦言公司在经营上确实遇到了困难,关于延期产生的违约金和退款愿意与业主协商解决。

签了合同付了款  装修公司却两次未按期完工

与卓艺铭嘉的装修合同是2021年6月份签订的,当时张女士与装修公司约定的工期是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8月9日,装修费、设计费、尾款等共计66800元,张女士在7月就已经付清了这笔钱。

(来源:受访者)

到了约定好的交付时间,张女士看着房子却有些傻眼:“电源插座没安装,踢脚线也没装。合同里约定的全屋衣柜、鞋柜还有榻榻米都没做,就连卫生间和厨房的门也没有。”交了钱却没装修好房子,张女士很上火。可即便是再生气上火,在这种情况下也只能继续催着装修公司尽快完工。

“8月13日,我们跟卓艺铭嘉签了延期合同,装修公司承诺9月15日之前完工,并且另外赠送电动晾衣架、全屋窗帘和一张双人床。如果没有按时完工,除了要退给我们未完成项目的装修款外,还要另外赔偿违约金3000元。”张女士心想,各种约定都白纸黑字写得清楚明白,卓艺铭嘉应该不会冒着赔钱的风险再拖延工期了。

可是直到现在,张女士家的装修仍是半吊子的状态:“窗帘没装,双人床也没给,之前合同里约定的家具也不让我们拉走,违约金和退款也没有支付,就这么一直拖着。”

卓艺铭嘉承认经营有困难  愿意与业主协商赔偿

现在回想起与卓艺铭嘉签合同、付款的过程,张女士有些后悔自己没有及时止损。原来,早在通过微信给卓艺铭嘉转账时,张女士就发现微信收款人的名字跟合同上签的名字不是同一个,但当时她并没有多想,但如今却感觉自己是掉进了陷阱里。

从张女士提供的合同和转账记录上看,微信付款的收款人姓名为李某某,但合同上的签名确实李某。随后,根据张女士提供的电话,信网联系到了这位卓艺铭嘉的李先生。

“现在就只剩下柜子没有安装了,其他项目都已经装修完工了。当时是因为公司业务不景气导致经营问题,所以没有按期装修完工,第二次延期同样是经营上遇到困难了。我们也愿意跟业主沟通赔偿的问题,但是后来业主换了锁,单方面终止合作,没有再给我们时间。”李先生说,答应送给业主的电动晾衣架已经安装完成,但除此之外业主希望赠送的其他家具和窗帘价值过高,公司无法承担。而对于退款和违约金的部分,李先生也表示愿意与业主协商支付,“这些都是公司承诺的,并不是我个人欠业主钱。”

在提及合同上的签名不是真实姓名时,李先生也没有回避:“我是做设计的,有艺名很正常。而且我是代表公司签字的,这也不会影响合同生效。”

卓艺铭嘉延期已不是个例 业主可以持合同找公司维权

信网通过企查查发现,张女士遭遇的拖延工期并不是个例。2021年7月,卓艺铭嘉就被业主告上法庭,原因就是无故多次停工导致未按时交付。2021年10月,胶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卓艺铭嘉赔偿原告7580元。目前,张女士也因为卓艺铭嘉违反合同约定一事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已经受理立案。

但因为双方的装修合同上卓艺铭嘉一方的签字并不是真实姓名,张女士也担心因此会影响审批结果。对此,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刘乔乔律师认为,如果经办人没有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后续发生装修质量或装修工期问题,公司有可能以经办人的身份稳妥进行抗辩,确实会给当事人维权造成一些麻烦,“这个时候当事人就需要提供一些函件往来或聊天记录进行证明。但只要合同盖上了公司的红章,就是有效成立的,这种情况合同是和公司签的,后续的维权应该找公司。”

关键词: 签了合同付完款 青岛卓艺铭嘉两次 未按期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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