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职能 全年审理此类案件2158起

  • 大象新闻
  • 2022-12-30 17:43:37


【资料图】

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付博 王璨

为增强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助推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12月30日上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南阳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付令出席发布会并通报工作情况,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龚跃伟发布典型案例,十余家省、市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发布会由南阳中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副主任赵晖主持。

工作通报指出,近年来,南阳中院扎实践行“两山”理念,积极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的各项部署要求,创新工作理念,丰富方法措施,大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修复职能,不断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水平稳步提升。

全市法院抽调业务骨干,配齐配强辅助力量,成立专门机构,探索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模式,综合运用三种司法手段一体化解决环境资源类案件。建立全市法院环资审判联络人制度和环资审判专业法官会议,加强对上沟通联络和对下协调指导,统一裁判尺度,推动打造全市环资审判“一盘棋”工作格局。

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986件。打击环境污染犯罪51起,打击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采砂、乱占耕地326起,打击非法猎杀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制品买卖144起,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438起,有力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共审理涉及环资的行政诉讼案件1029件,支持环保机关行政处罚400余万元,积极与生态环境等行政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通过开展信息共享、执法培训、庭审观摩、违法线索流转、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有效措施,支持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履职尽责。共受理公益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2件,检察民事公益诉讼64件,30余家企业及个人自觉履行了生态修复义务,判决个人或组织承担生态修复资金120余万元,并利用劳务代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等多种形式承担修复责任,树立谁污染谁担责,谁破坏谁修复的价值取向。

根据南阳市生态大市、农业大市的特点,妥善审理涉及艾制品和中药材种植加工,月季、猕猴桃、香菇等特色种植业,大鲵养殖等涉环境民事纠纷67件,促进镇平西药厂、天冠酒精厂等一批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破产重组、转型升级或者及时搬迁,全力营造稳定、公平、绿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生态特色产业高水平发展。

关键词: 环境资源 生态环境 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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