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沈阳53项“都市圈通办”事项上线啦

  • 河北日报
  • 2022-07-25 09:58:27

7月21日,记者从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了解到,经过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各地区的通力合作,年初以来,已有“引进人才落户”“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大中专学生毕业回原籍落户”等53项“都市圈通办”事项上线,其中个人类事项28项、法人类事项25项。

今年年初,沈阳市与都市圈各兄弟城市、地区共同起草并签署了《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跨域通办”框架协议》,明确各地区推进“都市圈通办”工作的任务清单和职责分工,梳理形成了100项可纳入“都市圈通办”的事项清单,其中个人类事项70项、法人类事项30项。

借鉴“长三角通办”“成渝通办”等先进地区的经验,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各地区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优化业务实施流程、建立跨域协同运行机制,全面推广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异地代办、圈内城市联办的服务模式。同时,建立异地办理授权机制,合理划定授权使用边界,对需要到窗口进行材料提交、身份核验、核对原件、领取文书等环节的事项,由权属部门授权综合窗口人员行使收件受理权、一次性告知权、原件核验权、审批结果送达权,为申请人提供规范化服务。

对于企业、群众来说,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实现“都市圈通办”。线上“全程网办”,即登录都市圈各城市及沈抚示范区政务服务网设立的“都市圈通办”专栏,选择办理的区域和事项,查阅并按照指南操作办理,异地网上预审通过后在线提交材料或本地专窗提交材料,办理完成后在本地就近领证。线下“一窗通办”,即在都市圈各城市及沈抚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都市圈通办”综合服务窗口,面向申请人提供联线咨询、材料预审、原件核验等服务,实现“都市圈通办”事项一窗受理。目前,都市圈各地区已设置市、区两级通办窗口202个。

同时,在“都市圈通办”事项办理过程中,用户申报的纸质原件经过核验后,可通过政务专递寄送至实际办理地点,以减免申请人的重复跑动。

另据了解,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搭建的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统一的中枢流转系统现已投入试运行。基于该系统,企业、群众办事的实体要件在线下的流转用时将进一步缩减,高效服务带来的体验感、获得感将再次提升。(金晓玲)

关键词: 都市圈通办事项上线 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沈阳现代化都市圈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至少输入5个字符
  • 表情

热门资讯

 

联系邮箱:85 572 98@qq.com 法律支持:广东海新律师事务所 刘海涛 律师

粤ICP备18023326号-36未经授权不得镜像、转载、摘抄本站内容,违者必究!Copyright 2016 IGDZ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之窗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