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帮人洗钱400多万元 13人被一锅端!记者独家对话洗钱团伙“操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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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1-15 10:41:01

记者面对面采访犯罪嫌疑人。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拿出两张银行卡,只要几十万从卡上走走账,几分钟就能挣个两三千……看到天上掉馅饼,今年30多岁的小伙杨某并不满足,直接“越级”想干操盘手。在上线的指挥下,杨某招收了马仔,通过十几个人走账。7天的时间,帮上线洗钱400多万元。正当他沉浸在发财美梦,准备坐着数钱时,民警突然破门而入,将房间内的13人全部抓获归案。1月13日,半岛全媒体记者面对面采访了洗钱团伙的“操盘手”杨某,还原其洗钱的经过以及走上犯罪道路的历程。

现场

外地团伙来青洗钱

警方追查一锅端

1月11日,市南警方接到上级指令,辖区内有一个涉嫌洗钱的犯罪团伙,频繁进行转账,且行踪不定。市南公安分局江苏路派出所副所长王宏良说,他们迅速与刑警大队联系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这是洗钱团伙整个电信诈骗犯罪产业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环节。杨某作为操盘手,招收马仔帮自己干活。然后,由中间人负责寻找持有银行卡的人,由杨某负责跟这些人进行对接,转账。用自己的银行卡帮人转账,每笔能获得几千元的收入。作为操盘手,杨某每天固定500元基本工资加上提成。持卡人也是从网上寻找的,从全国各地坐车来青岛。转账完成以后,拿上提成就走人。

在上线的指挥下,这个犯罪团伙具有非常高的反侦查意识,住的地方也是一天换一次。专案组民警通过走访摸排,很快确定了这一伙人的具体位置。

1月11日下午3时许,专案组民警将杨某所在的住处团团围住。此时,杨某跟他的马仔正在帮其他人转账,看到冲进来的民警,心虚的一伙人直接放弃了抵抗。民警在现场将13人全部抓获归案。

供述

7天洗钱400多万元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到案以后,杨某以及马仔等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了具体的作案手法。杨某说,他们作为其中的一个环节,都是由上线来负责联系。他跟上线之间只有微信,从来没见过面。他作为操盘手,主要负责现场监督携带银行卡的人,确保他们将钱转到指定账户上。这些拿银行卡的人,也都是由上线通过网络联系的。

上线联系好了以后,会给他们安排具体的时间、地点。这一次,上线临时安排他们来青岛,并提供坐车以及住宿的费用。地点是杨某跟马仔自己选,必须一天换一个地方。持卡人需要带两张银行卡。杨某以及马仔会将银行卡信息发送给上线,查询一下转账额度有多少。确认转账额度能够完成任务,这些从受害者手里诈骗过来的钱,先进入到一张银行卡。然后,持卡人再转到第二张银行卡,最后将钱转给上级指定的账户。

杨某说,并不是找来的持卡人一定会有业务,他们也需要等。他跟马仔作为“工作人员”,每天固定工资300元到500元,每笔有提成。

他们是1月4日来的青岛,通过这样的方式,帮上级转钱。每笔少则几千元,多则二三十万元。7天的时间,通过他们转账成功400多万元。杨某可以从中赚取五六千元。本来想着再干几天就回去,持卡人正在排队等业务的时候,他们就被抓获了。

对话

平时手头紧

想赚点快钱

怎么知道这个方法赚钱?是否知道这是违法行为?1月13日下午2时许,记者面对面采访了该案件的主犯杨某。

杨某说,他初中毕业以后,就到了工地上工作,没有什么专长,就是打个零工。平时一个月赚不了多少钱,自己花钱又大手大脚,就想赚点快钱。

2021年年底,一个朋友介绍说,有个赚钱的好方法,用自己的银行卡帮人走个账,一次挣个两三千没问题。动动手指的事,比干活来钱快多了。在朋友的介绍下,他添加了上线的QQ号,对方跟他说了大概的过程。

记者问:上线当时怎么说的,是否知道违法?杨某说,上线当时说,只要有两张银行卡就行,到了年底需要走账,主要是为了规避税务部门。听上线介绍了转账的过程,心想虽然不是什么正当的事,但就帮人转个账,钱又不是自己的,犯不了什么大错。

杨某在现场看见别人转账一次,就挣了2000多块钱,立马心动了。不过,杨某想挣更大的钱,就问上线自己能不能介绍人单干。

上线表示可以,杨某可以负责线下操盘,具体监督就可以,每天不仅有固定工资,转账成功还有提成。于是,杨某找来朋友,一起承揽了洗钱业务。落网以后,杨某悔恨地表示,自己因为一时的贪念,成为了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不要听信网上宣传动动手指赚大钱的广告,踏踏实实干活。 

提醒

用银行卡帮人“跑分”

涉嫌犯罪

江苏路派出所副所长王宏良提醒,电信诈骗案件高发,帮助诈骗分子洗钱的黑灰产业是极大的帮凶。在这一黑灰产业内,有一些黑话名词,例如利用银行卡“跑分”,所谓“跑分”就是用银行卡或者微信、支付宝等软件的收款码为电诈或网络赌博进行转账洗钱,藉此赚取佣金的不法行为;所谓的“分”,就是每一个被诈骗受害人的血汗钱。所以,“跑分”其实质就是帮助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资金转移,迅速将受害人被诈骗资金分流、隐匿、化整为零逃避追踪、逃避打击。这是一种性质极为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民警提醒:不要因一时贪图蝇头小利,将自己名下的手机卡、银行卡或网络支付账户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更不要为了赚取“佣金”和高额回报直接加入“跑分”团伙,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这些行为均涉嫌犯罪,会受到法律严惩。同时,市民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和网络支付账户等。日常生活中一旦发现有买卖银行卡、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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