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称10分钟能抵达商圈 国泰华府如此宣传或违反广告法

  • 信网
  • 2021-12-23 10:54:19

信网12月22日讯(首席记者 于晓)不能以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这是广告法里对房地产广告的硬性规定,也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广告宣传时会特别规避和注意的。但近日信网却发现最近开盘的国泰华府项目却在微信公众号的文章中出现类似表述,用“10分钟车程抵达新都心商圈”的说法来体现项目的优越位置。

国泰华府项目位于劲松三路与同德路交汇处,目前项目临时售楼处开在了黑龙江路上。据悉,该项目已经于11月首次开盘,同名微信公众号在8月份完成了注册,帐号主体显示为青岛国泰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就是同泰华府的开发商。

信网注意到,地理位置及周边配套设施一直是国泰华府在广告宣传中的重点,学区、医疗、商圈等因素几乎在该项目微信公众号的每篇文章里都会被提到,比如“400米步行即达合肥路佳世客”“900米可直达三甲级齐鲁医院”“900米步行可达富源路小学”。而除了以具体的距离表示项目位置,国泰华府还在文章中以时间来表示与商圈的位置——在9月14日《品华府 建瓴浮山》一文中写到“10分钟车程直抵新都心凯德商圈,便捷生活触手可及”。

(来源:国泰华府微信公众号截图)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房地产广告是不允许“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不仅如此,青岛的多个地产项目此前也因为在广告中有类似表述,比如天聚华府项目在宣传时使用了“项目以东约5分钟车程,可直达胶州北站,对接地铁8号线(胶州北站-五四广场),30分钟融入大青岛都市圈,都市繁华举步即达”,就被认定是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

22日上午,信网就微信公众号文章中的表述问题致电国泰华府售楼处,工作人员承诺做好记录后转交负责同事进行答复,但当天下午信网再次致电联系时,却遭到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反问“这跟你们有什么关系?”

随后,信网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国泰华府开发商青岛国泰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在地的合肥路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也表示会对国泰华府发布的文章内容进行检查,之后根据具体情况再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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